母涉誤殺不足3月大男嬰 救護員指男嬰面有瘀痕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3/29 12:05

最後更新: 2017/03/29 12: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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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(中)案發後被捕。(資料圖片)

無業母親疑難忍只欠3天便3個月大兒子的哭聲,涉掌摑其臉、猛力搖晃及拋下床,母稱與胞姐曾替男嬰急救不果,事隔2小時後報警,男嬰送院後不治,法醫指男嬰頭部受虐性創傷,因腦出血致死,母否認誤殺罪,案件今續審。高級救護員供稱,男嬰當時只包裹尿片,臉部有瘀痕,送上救護車時已沒有呼吸及脈搏。

高級救護員林曉峰供稱,事發時駐守長洲消防局,林指2015年8月25日下午5時45分接獲消防控制中心通知,到長洲大新後街一單位處理有人不省人事個案。
林指與隊目及另一救護員約於5時52分到場,林指他跟隊目下車後,1名女子從巷子揮手,示意隊目到該處。林供稱自己當時身處救護車尾,他看見另一名女子手抱嬰兒,隊目隨即接過嬰兒。

林供稱當時嬰兒只包裹尿片,隊目將嬰兒放在救護車的床上,林形容當時嬰兒面色蒼白及有瘀痕。林續指隊目檢查嬰兒已沒有呼吸及脈搏,遂替嬰兒進行心肺復甦法,惟亦告無效。林指其後替嬰兒戴上面罩輸送氧氣,於抵達長洲醫院途中,林指繼續替嬰兒進行心肺復甦法,由接過嬰兒至送抵醫院歷時約6分鐘,之後便將嬰兒交予醫院醫生處理。林指當時並不知道於救護車到場時,曾經有人替嬰兒進行急救。

被告梁笑芳(31歲),被控於2015年8月25日,在長洲大新後街186號一單位內謀殺兒子李汶軒,當時死者尚有3天便3個月大。